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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2021 年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系列项目建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03文章来源: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浏览次数: 副标题:

各学院(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 2021年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系列项目建设的通知》(教办高〔2021343 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发挥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示范带动作用,加快推进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体系建设,提高我校高等教育教学质量,我校决定开展2021年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系列项目的立项建设工作,并遴选推荐河南省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各学院(部)要按照教育部、河南省相关文件要求,围绕教育厅双万计划和我校一流专业发展与建设目标,结合本单位信息化实验教学资源现状,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发挥优势、体现特色,突破旧模式,创造性地开展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建设工作。

2.各项目组需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 2021 年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系列项目建设的通知》(教办高〔2021343 号)(附件1)要求进行申报。

二、申报评审流程

1.各学院(部)要采取有效措施,鼓励本单位教师申报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系列项目,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填写相关申报书,经学院评议、遴选后,统一报送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虚拟仿真中心。

2.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将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获批后由学校下发立项文件。

三、项目管理

1.批准立项建设的项目负责人需与学校签订《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系列项目建设任务书》。

2.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将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3.项目结项时,项目负责人需按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任务书》上交结项材料,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将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结项评审。

四、项目申报注意事项

1.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是提高实验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是支撑一流专业建设的重要抓手。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坚持需求导向、能实不虚,围绕立项指南,紧密结合学科专业特色和行业产业发展最新成果,创新实验教学方式方法,拓展实验教学内容深度广度。要加强校企合作,提高项目建设水平,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潜能,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2.申报项目应为高校开展实验教学的基本单元,支撑学生综合能力培养,纳入本专业教学计划,至少满足2个课时的实验教学需求,学生实际参与的交互性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10步。

3.申报项目应确保符合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可以对外公开服务。

五、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部)统计本单位拟申报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基本信息,于20211220日前报送《2021年度河南省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推荐汇总表》、《2021 年度河南省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书》等相关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nfzzx@zua.edu.cn ,纸质版材料一式5份。

联系方式:华康民,柳可歆,联系电话:0371-61912206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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