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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28文章来源: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浏览次数: 副标题:

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科技〔2018〕750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科研实验室安全,健全安全管理体制机制,提升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我校决定开展2018年度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重点

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本次检查重点是我校科研实验室安全领导责任制建立和责任体系建设、安全自查制度落实及实验室重大安全隐患排查。

二、检查范围及内容

检查范围为我校所有科研实验室(校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等)。

检查内容包括科研实验室的组织体系、规章制度、安全教育、安全检查、试验场所、安全设施、基础安全、化学安全、生物安全、辐射安全、机电等安全、特种设备与常规冷热设备等方面。(详见附件3: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8))。

三、工作要求

(一)各相关单位填报《科研实验室统计表》(附件2)于9月20日之前完成,统计表电子文档发送到sysgl@zua.edu.cn,纸质文档加盖单位公章,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二)自查整改阶段。各相关学院按照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安全检查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请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8)》(见附件2),组织对本学院各类科研实验室及相关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和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及时进行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

请各相关学院于9月24日前将自查整改总结材料和《科研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见附件4)各一式1份,加盖单位公章,报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综合楼444房间,电话60632553),发送电子稿至sysgl@zua.edu.cn,同时报交纸质版《科研实验室安全责任书》(附件5)。

(三)现场检查阶段

在各相关学院自查的基础上,实验室与设备处会同科研处等部门组成检查组,开展现场检查。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

1.《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度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2.《科研实验室统计表》

3.《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8)》

4.《科研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

5.《科研实验室安全责任书》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科研处

2018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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