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二个国家宪法日,为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宪法法治教育,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教育部于12月4日上午在北京设立第十二个国家宪法日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主会场,组织开展全国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我省在我校设立河南省分会场。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杨光,省教育厅二级巡视员刘建军,校党委书记王全良,副校长刘兆瑜,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省高级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省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省公安厅法制总队、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相关负责人,30余所驻郑高校分管法治宣传教育的校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师生代表近500人齐聚一堂,共同参与了这场庄重而富有教育意义的宪法学习活动。







